回想起了以前的故事,回憶總是忘不了吧,自己的事本不該這樣說出來,有褒有貶,可是但是心里本就難受,所以也無所謂了。記憶深刻的三段戀愛,從第二段說起吧,那時候在武漢讀大學剛開始一個月就開始談了戀愛,談了一個大學,一起的大學時光一起上課一起吃飯,好像除了在宿舍不在一起,別的時候基本都一起吧,很快后來就實習了,來學校招聘的公司很多,她只被浙江的一家小公司錄取了,而我因為讀書用功一些吧被好幾家公司都錄取了,有國企有很好的上市公司,可是我哪里都沒去,就去了她被錄取的那家公司,第一次離家那么遠,好好的有離家近的好公司我都沒去,而后上班了,看她一個女孩子上班那么辛苦就讓問她要不要辭職,后來我就一個人上班養她,為了不讓她無聊,我請假陪她出去旅游,每天一日三餐給她送到面前,不讓她做家務去幫她收拾宿舍。后來她說想回家了,我還帶她出去旅游了一趟才送她回去,可是沒多久她就想我也去她家那邊工作,我說就三個月了今年做完了明年去她家那邊工作而且我辭職了過去找工作還需要一段時間才工作那樣怎么給她零花錢,她都不理解,后來就嫌太遠,要分手,說是要和我做最好的朋友,但是我拒絕了,最后她就在電話那頭哭的好厲害好厲害,幾年的感情,我也難受,可是對我來說,談戀愛分手做朋友對自己的下任是很不公平的,所以就分手不聯系了,第二段感情就這么結束了。后來過了一年多了才戀愛,那時候認識了好久之后才考慮談的,她剛開始就說,如果談了就是奔著結婚去的,因為這句話,我一直都記著了。心疼她離家遠還工作也就讓她辭職休息了,在外面租的房子嘛,不想她洗衣服就給她買了個洗衣機,怕她熱又給她買了一個空調,她喜歡吃涼的給她買了冰箱,怕她走路給她買了一輛電動車,一個出租房結果弄得什么都有了,而后來每天我會給她做好一日三餐,再就是怕她一個人悶,請假帶她出去旅游,她要的我都買給她,和之前大學那個差不多吧,不過她家是鄉下的條件不好,因為她沒上班了嘛,我就從我每個月的工資里拿了一半給她家打回去,她看別人有什么就要什么,這樣日子就緊了點,不過我手上有多少錢我都會給她大部分,自己夠吃飯買菜就好,每次有什么矛盾我都讓著她,后來也不知道為什么她變了,變得動手**了,只要一吵架或者不開心就是動手**或者砸東西,砸完了我給她買,動不動就拿分手和要回家來威脅我,我知道這樣的自己好窩囊總是一直退讓,可有時候看她說自己不容易哭起來了我就心疼了讓步了,不過真不是我怕她也不是因為我打不過她,只是因為她剛開始談的時候說想著是去結婚的,就因為這句話,我覺得不應該虧欠她什么,之后她去找朋友玩找我要了兩萬塊錢,后來談了兩年多吧,她家里一直不同意她遠嫁,我就想著法的討好她家人,要什么給什么,說多少彩禮也按照他們家說的商量,最后一次是她要回家說讓我們家把彩禮讓她拿回去和他家人談,我家說一起過去兩邊家長談談,他父母不讓我們過去,那自然彩禮不會讓她一個人帶走啊,雖然我相信她,可是大人們都不會想的這么簡單,之后她還是一個人走了,回家以后沒幾天就又提條件了,女方彩禮不回一分錢而且讓我們家在剛剛全款買的房產證上寫她的名字,我父母完全不同意了,他們出錢買的房子自然不會說加誰的名字就加誰的名字吧,我跟她說道理,雙方家長還沒見面就先給彩禮的沒這么一說吧,還要在父母出錢買的房子上加她名字的也不知道誰給她想的,我是覺得她的條件可以答應,可是拗不過和家里人爭吵了好多次,因為我信任她,可是她完全不聽解釋只看結果,到后來也就分了吧。

!首先你得明白,感動是什么,愛情是什么。你喜歡她,為她做很多事情,這些刻意去做的事情,在女生看來真的是感動!但是愛情是什么吶?不需要男生刻意去做太多的"感動",就像她沒有為你去刻意一樣,就是喜歡你,不是刻意,是順其自然的一種情愫!但是,日久生情這也是有的嘛!依我的拙見,這是基于感動和真實的你之上的感情升華。之所以這么說吶,是因為我也很感謝那個一直愿意為我刻意的他。但是,我是很明白很清楚自己對那份感情真的不是喜歡,所以并不會因為這份難能可貴的感動就接受“愛情”(引號很重要),一個是不想委屈欺騙自己,另一個是不想玷污他這份美好的感情,我不喜歡就是不喜歡,我給不了他愛情,所以就明白的挑明,不想這樣耗著人家的感情,這樣很不負責任吧!所以,她告訴你,在我看來,真的是尊重你的表現吶!也是真心希望你好好的!所以,要不要一直這樣下去吶?這就是你自己要考慮清楚的事情啦!希望我說的這些能多少對你有幫助。僅僅是個人的拙見,見笑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