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身邊有好多這種,小倆囗感情本來很好,因為父母的攪和而離婚。

例一,我過去有個朋友,夫妻二人自由戀愛,女方父母不同意,后來兩人末婚同居,女方身孕在身,家長被迫同意,給他倆舉辦了婚禮。

婚后與公婆同住,婆婆也非常刁鉆,所以爭吵不斷,當時兩人已育有一女,已經四歲,兩人結婚時年齡太小,男孩也不態成熟,婆媳一有爭吵,男孩習慣偏向他媽,矛質也就越來越多。

有一次爭吵過后,公婆慫恿男孩離家,住到自己的辦公室去,一去就是半年多,夫妻間再也無法進行正常溝通,后來娘知道了,到婆家大鬧一場,砸了家里的東西,砸了車,打了公公。

事已至此,小倆口只能離婚。離婚時,兩人還有不舍,都流下眼淚,可事到如今,無法重來,無法挽回了!

例二,我們周圍有個鄰居,家庭條件挺好,就一個兒子,是個媽寶男。小倆囗婚后和公婆住一起,倆口子感情也好,和公婆也和睦,沒有爭吵。

后來倆人生了個兒子,在月子里,媳婦由于生活環境和身體原因患了輕度的癲癇病。滿月后回娘家養身體,再回來的時候,婆家把門鎖全換,不讓媳婦回家,逼著小倆口離了婚。

例三,筆者有個親戚,倆人自由戀愛,父母反對無效,走到一起,和公婆住在一起。

倆人那時也就二十剛出頭,原因多為婆婆小氣,媳婦嘴厲害,所以家中時有爭吵。

媳婦生孩子時,婆婆去醫院不帶錢,親家母墊上錢,心里自然不高興,通過爭吵,把錢要上。月子里,親朋送了禮物,婆婆全鎖了起來,媳婦不高興,也發生爭吵,雞毛蒜皮,褚如此類多了,有一次爭吵過后,媳婦走了,再沒回來,導致離婚。

院中還有一例,條件都挺好,也是與父母同住導致離婚,不再詳述。生活中好多離婚例子,多為與父母同居,產生矛盾,最后婚姻破裂。

所以建議小倆囗婚后盡量獨立生活,不要與父母同居,適當的居離對維護家庭關系很有好處。

同時愿天下父母,不要做兒女婚姻破裂的推手。父母對兒女的愛是自私的,但更應理性。應懂得,疼媳婦(女婿)才是疼兒子(閨女),包容了媳婦(女婿),兒女們的家庭和諧,你們才會有幸福的晚年。

有啊,啥稀奇古怪的事兒都會有的。說知道的兩個真實事例,表不信呢。

一、我認識的 一位媽寶男,從和他媳婦談戀愛時起,一切都是男孩的媽媽在幫他掌控。

男兒與女朋友之間吵架拌嘴了,這本是再正常不過的事兒吧。

這男娃卻是直接找媽媽去訴苦,媽媽立刻會出馬“調?!?。

每次的吵架都是在媽媽的斡旋之下平息的,以至于女孩都不敢輕易跟男孩吵架了。

媽媽管的仔細,管的到位。大到幫女孩找工作,小到幫他們買零食,真可謂無微不至,面面俱到。

直到結婚,這下男孩該長大成人了吧,沒門。

不會的,婚后和父母住一起,做飯都是媽媽做,兒媳婦的衣服襪子,甚至包括內衣、**全都是媽媽幫著洗。

這里我弱弱地問一句,誰的父母能幫孩子幫到這個份上?

后來大家都知道了,她媽媽還理直氣壯地說這是我們家事,我愿意,外人管不著。

“體貼入微”到這步田地了,大家想想女孩嫁過來應該很幸福了吧。非也。

”媽媽的愛“能管到什么程度,說了你們別不信,即便是小兩口的夫妻生活,媽媽都出面干預。

還讓寫保證書,一周幾次必須完成作業,兒子、媳婦雙方簽字畫押,遵照執行。

這么隱私的問題,是在他們之間吵架過程中才暴露得這么一出。

聽著就感覺天方夜譚,太不可思議,太離譜了。

我想感情再好的夫妻,讓父母插手管到如此地步,任誰也受不了的。

結局大家都猜得出,在婚后沒到五年,他倆以離婚散場。

二、再舉個女方的“優秀父母”。對自己女兒照顧得無微不至的事例。

寶貝女兒大學的時候就找了個同校的大學生男朋友,我想她倆感情基礎應該比較牢靠,在外人眼里可謂一對讓人羨慕的郎才女貌。

婚前女孩媽媽如何”關照“她的寶貝女兒我真不知道,就說婚后我還是比較清楚的,因為曾經住在一個小區。

只要女方給媽媽訴苦,丈母娘就必定火速到場為女兒撐腰打氣。

每次都是一套”標準程序“,跟請了導演彩排似的,隔壁鄰居都知道她媽媽下一步會采取什么措施。

先是進門不問青紅皂白,劈頭蓋臉的一頓大耳瓜子扇向可憐的女婿。

打累了,堵住門不讓走,開始誅心式的討伐:“你個沒良心的,我女兒嫁給你完全就是下嫁,你到底搞明白了不,啊呸!

你個白眼狼,身在福中不知福,沒有一點感恩之心,啊呸……邊說邊罵,說上三句就必定會朝可憐的女婿臉上吐一口吐沫。

我們在一邊勸架的,看熱鬧的都跟著她的節奏,三句一吐。我們同時一皺眉,一側臉,哎哎,那場面簡直個是沒法看。

這里我特別說明一下下,無巧不成書。這位丈母娘同樣也奇葩地讓女婿兒給寫了一份保證書,保證內容中有一條:”一周不許超過兩次的夫妻生活“。無語中……

做老公做到這份上,你們說誰受得了這份滿滿登登,濃濃的愛。

結局——在他們結婚的第三個年頭“順利”離婚。

(完)